北京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1-06-1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北京市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原总经理韩连东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韩连东退休后违规使用原公司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人民币29810.32元。2021年5月,韩连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郑巍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10日至2月27日,郑巍9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支付车辆燃油费,共计人民币2860.7元。2021年5月,郑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朝阳区水务局原东南郊水务管理所所长金启明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金启明违规决定使用下属公司资金,以防暑费、防汛补助费等名义,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该所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助共计人民币26.3万元。2021年1月,金启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朝阳区奥运村街道林萃西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张岩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2月,在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张岩违规同管理服务对象聚餐,费用人民币1017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1月,张岩被免去林萃西里社区党委书记职务、取消候选人资格。2021年3月,张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别墅社区原居委会主任刘辉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刘辉中在担任八仙别墅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主任期间,于2019年9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3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刘辉中党内警告处分。

  6.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所四级主任科员齐东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齐东升在担任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所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期间,于2019年10月、2020年8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4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齐东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昌平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三级调研员秦红军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秦红军在担任昌平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期间,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3次,共计人民币2800余元。2021年4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秦红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